臺商區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
(2022年第20號)
為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必要的入(返)泉州臺商投資區相關規定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1.凡需入(返)泉州臺商投資區人員,應同時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有關通行證明(就醫證明、出院證明、隔離點或方艙醫院撤場返回證明、防疫或民生保障確需返崗人員返崗通行證明、物資運輸證明、“泉通行”電子證明及入學、治喪、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直系親屬等特殊原因證明)。證明中的通行人員、人數和車牌號碼等信息需與實際一致。
2.凡來自中高風險地區(健康碼黃碼、紅碼)的人員,未持有相關通行證明私自進入我區的,嚴格實行14天集中醫學觀察,隔離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自理。有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。
泉州臺商投資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2022年4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