鯉城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
(2022年第15號)
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《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》精神,經專家研判,我區部分封控區已滿足解封條件。經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批準,鯉城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決定:
自2022年4月2日起,對鯉中街道泉府大第北樓4梯,鯉中街道名都大廈4梯,鯉中街道禮讓巷26-1外貿宿舍、28-1、28-2、28-3、30、30-2號,鯉中街道農業局宿舍A幢1梯解除封控。
自2022年4月3日起,對開元街道紅梅新村4幢3梯,開元街道北山巷21、21-1、22、22-1、68、70、70-1、71-1、72、73-1、80、87、88、89、90號,開元街道學府街北一區2幢5梯,鯉中街道泉府大第南樓,鯉中街道五塔巷1-1、2、48號,鯉中街道奎霞巷48-1、48-5號、會通巷2、4、5、6、7、8、9、11、13、15號,鯉中街道東街3號區3號樓3梯,海濱街道菜洲路51、51-2號、成功中巷1號,臨江街道幸福大廈,江南街道后新巷2號,金龍街道赤土街115號,金龍街道鼎盛大觀1幢2梯,金龍街道龍景華庭D幢,金龍街道鼎盛大觀4幢2梯,常泰街道樹兜南路14號,常泰街道高科雅園小區1號樓解除封控。
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,封控區解封后,居民要實行7天健康管理,每日進行體溫自測和健康監測,不出小區,不去公共場所、不去人員聚集場所,并嚴格按照鯉城區現行的防控工作要求,配合落實相應管控措施。
鯉城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
2022年4月2日